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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一位老人骚扰了半个多月。我情不自禁。我打败了他。他报警了。协调后,他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按了自己的指纹。他仍然受到骚扰,他知道我的地址,说他想去我家。现在我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人来恐吓我。我们单位知道他骚扰我。如果我起诉他,这能成立吗。

损害赔偿 2022-04-25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骚扰威胁恐吓罪,但并不代表这些行为就是合法的,对于恶意骚扰、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具体相关规定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 您好,建议去报警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 受到骚扰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影响到人身安全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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