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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七个月以上,工作五年半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补偿。我应该如何得到补偿?如何计算?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如何为我的最大利益而努力

劳动纠纷 2022-04-25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有无补偿或补偿方式不一样。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就可能没有经济补偿了。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
    (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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