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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2013年出生。今年马上4周岁了,一直没有户口。因为和孩子爸爸早就分开了。也没有出生证明。请问单亲妈妈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吗?还有户口。需要什么资料一直没有户口。因为和孩子爸爸早就分开了。请问单亲妈妈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吗?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 2019-03-03 0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在当事人(孩子)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属于该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规定,带上有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此外,我们一定要关注办理出生证明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辛苦办理好的出生证明却失去了效用。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 出生证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遗产继承不是以户口为标准。法律没有这个规定。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程序继承。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养子和继子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的一样。
    根据继承法规定, 自然人死亡,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配偶、父母、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当发生继承情形时, 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当然享有法定继承权的。
    如果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形发生, 可能会有无继承权的情况:
    如: 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遗赠他人、或指定若干继承人中一人或几人继承。
    这可能导致 某一子女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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