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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孩子的第二次婚姻。我结婚三个月了。他对孩子们不好。我很生气。现在他要离婚了。我还能做什么?你需要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22-04-27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其他已经登记结婚后又离婚的,彩礼不需要退还
  • 在一般情况下,彩礼赠送了是不能返还的,但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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