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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很多钱,所有的钱都被他浪费了,这对家里没用。当时他借钱的时候说是营业额,我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我们离婚了,想借钱的人都来找我了。离婚时,协议规定所有的债权和债务都属于他。我还需要偿还这些债务吗?

离婚 2022-04-27 1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的债务不需要共同与以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要看债务的性质,也不是全部都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 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夫妻共同名义所借的债务,只要这个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个债务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单独出借的,远远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离婚后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然需要还,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用还。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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