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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家小孩刚出生的时候因为医院把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个字写错了,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户口本,后来打了一些证明把小孩的名字改过来了。我想问的就是小孩已经更改过一次名字,但是小孩现在是跟我老公的继父姓,我还能申请修改跟父母姓吗?请问一下我家小孩刚出生的时候因为医院把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个字写错了,我想问的就是小孩已经更改过一次名字,我还能申请修改跟父母姓吗?

离婚 2019-02-20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籍管理归公安部门管理,而婚姻登记则是由民政部门管理,这两个部门尚未联网,且前两年婚姻登记时并无规定要求在户口本上进行验证,因此户口本上空白也好,离异也好,己婚也好,均不能最真实的表示其婚姻状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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