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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下我们租的房子到期了,我们在到期前两天就已经搬完东西,卫生也打扫完了,现在就是厨房柜子脱落,但是是属于自然脱落的,而且柜子是年久腐坏脱落的,现在这个房东要求我们把橱柜修好,如果没有修好要加我们的房租,之前租房子的押金他也压着不退给我们,请问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1-08 03: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房子在租期内房东把房子卖了,不应影响你继续租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你可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如果新房东想收回房屋,你可以要求原房东退还未到期租金以及寻找新房源以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否则你可拒绝搬离。
  • 房东不退给房租和押金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 这个需要根据合同来,在租期到期时,房东需要检查租客对房屋的使用情况,是否对固定财产造成损坏的,如果在房东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租客应该当场归还房东钥匙等物品,房东在租客归还钥匙等物品后,需立即归还租客押金。
    在房东没有归还你押金的情况下,不要搬离现在居住的房屋,必须等房东归还押金后,合同才算真正的结束。
    你这样的情况,要先和房东协商押金归还日期,如果房东迟迟不给,只能用法律手段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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