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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甘肃人,结婚证丢了,我在上海,在上海能补办吗?

离婚 2019-03-11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一) 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 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 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
    (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件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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