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快递员发快递时,没有让我填写快递单,更不用说在签名处签名,而是让我拍照并留下号码。现在我的快递丢了,他们没有赔偿所有的损失。他们说,明示表格明确规定了赔偿责任。我能要求他们赔偿所有损失吗?

损害赔偿 2022-04-29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员知道客户的信息和地址,如果因为送件与客户发生矛盾,造成伤害,快递员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同时,由于快递员送件是职务行为,因此一旦给客人造成损失,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我们在填写快递单时,通常默认已经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其中有保价条款,约定了保价赔偿数额及未保价赔偿标准,通常保价商品赔偿的原则为保价价值范围内进行赔偿,未保价商品则为快递费的五倍至八倍为限。由此可见,选择保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寄件人的损失
  • 快递损坏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