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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借钱下的10万彩礼和礼品2万,衣服首饰1万5,摆酒席2万5,共计16万,娶个老婆,她带个和前夫的女儿,生活两个多月,她就要离婚,俺爸瘫痪,俺妈得过乳腺癌,我的手残疾又找不到工作,欠债7万三,我怎么要回彩礼。我是借钱下的10万彩礼和礼品2万,衣服首饰1万5,她就要离婚,欠债7万三,我怎么要回彩礼。

离婚 2019-02-23 2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符合第
    二、第三款情形的,应以离婚为前提
    综上,主张返还彩礼必须符合上述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通常应当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夫妻双方中男方婚前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则可以由双方共同来承担,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共同使用这笔借款的,则可以认定为这笔欠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妻子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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