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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驾驶助理摩托车,有北向南行驶,我在人行道上行驶,一辆小轿车突然右转弯相撞,我受伤了,他的车车门撞坏了,请问要我的那个车,都不给上牌照,,算我无证驾驶吗?会不会拘留无证驾驶

交通事故 2019-01-06 1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
    (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申请驾驶证,经考试合格,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 对于无证驾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
    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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