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去4s店里选购了一款车,付了首付办了贷款,4s店在未告知消费者汽车基本信息也没有让消费者看到现车的情况下,私自开具了发票,现在发现车子是存放了一年的库存车,我拒绝提车上牌,要求4s店退车或者换车,4s店不肯

消费者维权 2018-12-24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发票丢失或者未向经营者索要过发票,在发生商品质量问题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就比较困难,一些经营者也往往以没有凭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  消费者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首先应当注意寻找有无其他凭证可以证明购物这一事实。比如,寻找购物的收据或者电脑打印的小票,这些也能起到证明作用。还可以寻找人证,如其他受害者证言等。  
    2.要产品的生产者退货,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并不需要发票,只要有产品残骸并足以证明该产品为生产者所生产即可,消费者就可以索赔了。  
    3.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这件没有发票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已经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与经营者协商后又无任何结果,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因此,消费者可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要求赔偿,如果生产厂家拒绝的话,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第
    一、二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新车买回来多长时间上牌照最适宜,  
    一、新车买回来多长时间上牌照最适宜  汽车买回来后,根据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5至30日后必须上牌照。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上牌为最好,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卖车的商店交点钱要求他重新给你办一个临时牌照。但最迟不能超过30天。  汽车上牌照去当地车管所办理。有三次选择号码的机会,三次之内比选一个就是你的车牌号了。买车上牌照能跨区办理。地区不一样可能申领牌照不一样,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二、新车如何上牌照  
    1、新车上牌需要带的证件:  身份证、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汽车发票二和四联、汽车购置税、汽车保单等。  
    2、新车上牌照流程:  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  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  第三步(车管办证大厅):交资料、车主签名;民警对车辆外检及确认;选号、领回执单;车牌固封安装拍照;领行驶证、登记证书。  
    3、新车上牌照费用:  
    1.刑侦费:50元  
    2.资料、照相、拓印费:110元  
    3.行政收费:143元  
    4.过线费:125元(可免)  以上四项合计:428元  
    4、注意事项:  每个上牌服务点的收费会有些许差别,但总费用一般在400元左右。新车代办上牌照服务费用另计,新车需缴纳的购置税、保险费用另计。
  • 销货方按规定开具发票。
    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