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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2002年登记结婚,现在想离婚,结婚证没有了,民政局查不出来档案,乡里也没有档案,是不是就不需要离婚了,直接把户口迁出来就行了,我和我老公是2002年登记结婚,结婚证没有了,是不是就不需要离婚了,直接把户口迁出来就行了

离婚 2019-01-30 13: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 只拿户口本到民政局不可以补办结婚证,还需要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没有结婚证,在我国不算结婚,本来是不需要去办理离婚的,但是现在既然涉及到离婚财产的话,那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去起诉。然后举出证明,证明这些是属于同居财产的。一般来说,同居财产都是双方各自一半来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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