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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辆车。另一边的电池车载着闯红灯的人,撞上了我的车。另一方坐在后面的人的腿受伤并住院。交通警察的责任被认为是我的次要责任。当双方解决问题时,他们希望我赔偿所有费用的30%,例如医院的早期治疗、后期手术治疗、护理费用和生活费用。这种责任分担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2-05-02 1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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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电瓶车带人闯红灯与我车相撞,交警责任认定我次责,生活费等全部费用的百分之三十,这样分责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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