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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现在在婚,我现在老公他前妻没有把户口迁走,我就不能迁户口吗?结婚我和孩子不能上户口,享受国家一切带余,那么我和他结婚还有意思吗?

离婚 2018-12-25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非婚生子女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户口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 可以。规定子女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的户籍办理落户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可以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但离婚再婚需要满足再婚满一年以上的条件;从主城区以外迁入主城区的,还需符合离婚再婚满三年以上的条件。结婚且已在配偶所在地实际居住,本人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配偶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迁入人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投靠的,应当符合在户口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结婚且实际居住的条件。其中离婚再婚需符合离婚再婚满一年以上的条件;从主城区以外迁入主城区的,还需符合离婚再婚满三年以上的条件。征地开发地区夫妻投靠迁移入户的,仍按征地开发地区户口迁移的有关文件执行。
  •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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