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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辞职,但老板不批准,欠我们两万多工资,还打了我们。现在我们仍然躺在医院里。四天后,派出所未能处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5-05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3日、转正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如服务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仲裁后不给工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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