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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在这边有一个问题想要您帮忙解答一下,我妈妈和我继父签订的一份协议书,内容:我妈妈在我继父的土地上盖有160平米的房子,约定拆迁之后,给我妈妈的子女一套房子,也就是给我和我哥,拆迁的所得金额都给我继父,如今我妈妈去年因为心肌梗塞去世了,我想问问,现在面临拆迁我继父现在不想给我们了,这份协议书还有效吗?我们可以起诉他吗?胜率是多少?谢谢!补充一下(我哥的户口在我继父名下,我结婚已经迁出了)这份协议书还有效吗?我们可以起诉他吗?胜率是多少?

综合法律 2019-01-30 0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房产是可以合法继承的一种财产形式,房产的孳息(房租)或者转换后变成别的财产形式不影响房产的继承关系,只要这种转换过程本身是合法有据的,比如被征收拆迁后变成了购房指标和货币补偿,都应该由原来的继承人继续继承。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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