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我姓陈,已出嫁,但户口在我父母名下尚未移出,小孩出生后,我和小孩的户口另立一本,地址还是安在父母房屋名下,后因小孩子读书,小孩的户口迁出到其父亲处,我的户口未动。现如果房屋拆迁,请问我能否分到部分财产?还是安在父母房屋名下,小孩的户口迁出到其父亲处,现如果房屋拆迁,请问我能否分到部分财产?

拆迁补偿 2019-02-26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 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 非居住房屋拆迁如何补偿呢?

    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方法有哪些,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计算,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另外,其他补偿费用有哪些?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宣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