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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第四条第四款中,乙方应负责在租赁期间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造成的任何损坏和损失。所有损失都由乙方承担吗?如果老房子年久失修,自然损坏由乙方承担吗?这是霸王条款吗?在合同的租赁期内,业主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是否合理?我们一个月后结账!楼下的水闸坏了。让我们找个水电工自己修理吧。房东不在乎。我们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5-06 15: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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