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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去年我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明明结婚几年了却隐婚玩起网恋,向我索取不少继续金钱,后来被我发现她结婚的事后被她已不幸福要离婚遮掩过去,到了现在一年有余,我发现她并没有离婚的意思,才不久给她转了几千过后就把我拉黑了?我知道她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请问我能拿回自己损失的东西吗?如果可以该用什么方式?还有他老公还威胁我,我又该何去何从?我发现她并没有离婚的意思,请问我能拿回自己损失的东西吗?如果可以该用什么方式?

离婚 2019-05-15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不久离婚的话,可以分割财产,一般来说,共同财产比较少。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
    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解释中所说的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
  •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 1、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同意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二是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2、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两人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原告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债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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