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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别人借我钱,在法院我以胜诉现在以到执行庭,执行庭以查了他在各银行都没有存款,执行庭能不能查他妻子名下在银行有没有存款,他有个小轿车,可是车户在他妻子名下,法院能不能查封他的小车

银行 2018-12-27 1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是需要公安机关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的。责任人是需要赔偿当事人的损失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没钱赔偿的,人民法院仍然需要依法判决,但是可能执行会有困难。
  • 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申请财产查封,有产权人使用,禁止当事人交易,发生事故后,保全物价值发生变化,法院可以通知或裁定保险公司暂时不得向你履行保险合同,待纠纷解决后,一并处理。如果你提供担保,法院可以对你的财产,解除保全,保险公司的赔偿就可以转给被保险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2、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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