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下,就是父母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子属于孩子的,现在房子要被拆迁了,赔偿款应该属于谁

离婚 2019-02-03 1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私了赔偿协议参考如下: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是甲方的员工,于年月日在工作期间发生受伤事故,现乙方与甲方就补偿其受伤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伤之后,全部的医疗费用,甲方已经全额承担,并且乙方受伤休息期间,甲方每月一直支付其工资。
    二、由于甲方未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甲、乙双方现协商一致,乙方在熟知《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情况下,放弃在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由甲方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元(大写:*万*仟元整)给乙方,(该款包含《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等全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三、乙方收到该笔款项后,不得再向甲方追索其他补偿款,以后亦不得就此事提出一切法律程序。否则,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
    四、乙方在收取以上补偿款时,须出具收款凭证。
    五、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未受胁迫。本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履行。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

  • 1、《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
    2、母亲属于第二种情形,在离婚时父亲可以要求赔偿。女方无权索要赔偿,但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儿子都必须在父母年老时履行赡养义务。
  •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包括离婚房产的分割。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景德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