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麻烦问下我15号出了个交通事故我的货车正常行驶后面电动三轮车因避让黄包车挂到我货车车尾导致事故发生现在人在医院接受治疗交警部门没有给出处理结果现在老人检查出冠心病我还需要继续支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 2019-03-11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 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一、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1、只要是车辆碰撞,只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追尾、轻微的剐蹭和相撞,一方付全部责任的,且付责任的一方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和责任的。  
    2、双方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快速的把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到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也承认的,如果当时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双方可以手写一个,写清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牌号、事故的原因、双方司机的姓名、以及驾驶证号等信息,双方分清是那方付全责,并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可以等警察来,或是到交通队索要事故书,然后在重新填写,以备走保险的时候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受害者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责任人必须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