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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内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做生意赔了钱,并且他自己的信用卡也欠了好多钱,这个如果离婚了我需要承担债务吗

离婚 2019-05-12 16: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你要离婚,你可以不承担,是老公的个人债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后产生的债务,除非与债权人明确的约定是一方的债务,一般视作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好了债务分担方式,也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约定向另一方主张。另外,由于涉及到第三方利益,在离婚诉讼中法官极有可能不处理夫妻的对外债务。
    关于债务的判断会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您可以电话预约后带上证据材料来我们律所,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给您提供具体的行动建议。欢迎来电预约。一般婚前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的存款已经用于共同生活花费了不能要求从共同财产中补偿,如果婚后的存款能证明来自变卖婚前财产所得,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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