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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人生病手术后需要时间恢复??生活还需要有人照顾?可我老婆对家庭不管不问?更别说照顾我了??带着小孩出去就几天几夜不回来一次??本人生活都靠朋友来照顾??这样的生活实在没办法继续??想起诉离婚??可是在看病期间借了不少钱??要是离婚债务怎么处理由于本人生病手术后需要时间恢复??生活还需要有人照顾?可我老婆对家庭不管不问?更别说照顾我了??带着小孩出去就几天几夜不回来一次??本人生活都靠朋友来照顾??这样的生活实在没办法继续??想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5-22 15: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 因孩子生病欠下的债务,在离婚时应该由夫妻双方承担。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复杂与否,适用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左右审结,适用一般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左右审结。根据实务经验,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除非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是起诉方可以在一审的判决生效6个月之后再提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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