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问下因为我生了第一胎但是那时候不够年龄所以没打结婚证和准生证,但是孩子的户口已经上了,第一胎一岁多,现在我怀孕五个月了也到年龄了结婚证也办了,请问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罚款吗?

离婚 2018-12-25 12: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胎准生证一般都是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中计生办这个部门办理。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条件如下:  
    一、非农业户籍公民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区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劳动力的;  
    2.婚后五年以上不孕(不育)证,年满35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4.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5.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妇,需带着一年以上连续治疗病例、诊断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  
    二、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 关于二胎准生证流程要注意以下几项: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女方户口本、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 (一)影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其直接后果是败坏社会风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严重的还会导致其他更恶劣的后果,这是因为“有配偶者”是指其已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合法婚姻关系人又与异性不以夫妻相称,以公开或者半公开的形式,或短期不稳定的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间相互在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健康、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是夫妻间性生活不忠实的行为,是对婚姻关系的稳定、和谐的破坏,也是社会主义道德风所不允许的。
  • 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