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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我们是龙华市和平路赛龙豪轩B栋198-2号的一家街头商店。建筑面积28平方米。该房产每月每平方米3.5元,维护费110元/月。我们自己向水电局支付水电费。这家商店被我们的老板买下了。我们不能把东西放在社区里。社区外甚至没有垃圾收集器。我认为我们不享受任何服务,他必须无缘无故每月支付110管理费。这个收费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2-05-10 0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所以住不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
  • 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等合法程序不得单方面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政府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单方提价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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