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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旬的时候我爷爷婆婆被人打了,当天派出所的人去找了打伤我爷婆的人录完口供就放回去了,这种处理方式对不对?说必须要伤情鉴定之后才会抓人,我老家是个小镇,所以我把爷爷婆婆带到了成都进行治疗,我爷是轻微伤,我婆是轻伤,派出所让我们自己到县里公安局去做伤情鉴定,然后一周以后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再签字,然后看法院判决,这种流程对吗?我婆小手臂打断了,做手术花了2万多,对方很穷,钱是拿不到了,我只想让对方付应该付的刑事责任这种处理方式对不对?说必须要伤情鉴定之后才会抓人,然后一周以后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

刑事辩护 2019-03-17 2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派出所不能出具伤情鉴定书。派出所只能出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在受案以后对法医下达的一种委托书。委托法医部门鉴定当事人的伤情。公安机关不出具伤情鉴定委托通常有两种情况
    1.是因为当事人伤情明显属于轻微伤,不够轻伤或以上。
    2.公安机关对事情还在调查,尚未立案。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属于,当时人家属可以明确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就会给当事人下达鉴定委托书的。
  • 车祸伤情鉴定主要是确定受伤者受的是轻伤还是重伤,还有伤情鉴定,是要确定受伤者是否残疾及伤残等级,主要是为赔偿时资金准备的依据。之于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除了车祸伤情鉴定外,还要结合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
    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后,通常可以确定具体的车祸赔偿。
  • 依据《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该精神病患者无
    1、
    2、3项亲人,其弟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法定监护人。
    依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如果因为监护人管教不严,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所以要是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的是该精神病患者;如果是赔偿等民事责任,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未成年人打人是否被判刑,有一定的判断标准,不一定会判刑:年满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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