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触动了法律,我以投资名义骗取朋友投入1.8万元以每月2300块高收益作为回报,还在外面借了4万块钱高利贷其中2.6万元是一个月5000块钱利息,还有10000每月1500块钱利息,以办信用卡名义骗取两人共3000块钱包装费。这样如果我去自首会怎么判?现在家里没有还款能力

综合法律 2019-01-04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P2P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途径
    P2P之所以让人产生网络高利贷的错觉,是因为P2P的信息比较透明,金融产品的利率在互联网上呈现较真实的一面。作为一种信息渠道,P2P的作用是让人们看到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
    没有P2P,民间借贷的问题一样存在,P2P给民间借贷重新定义了游戏规则,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途径,只是在发展的初期,民间借贷的问题和P2P的问题容易被混淆,这需要P2P公司和专家们加强市场教育。
    当然P2P本身也应该为客户提供“短、快、急”的融资服务,小额信贷的利率可以高于同期银行的利率,原因就在于是短期融资,客户实际承担的成本并不高,可是一旦变成长期融资,客户承担的成本过高,会有高利贷的嫌疑,也会酿成风险。
  • 高利贷最好不要借。借了要尽快还清,虽然法律不保护高利,但是敢放高利贷者,你想赖账决无好果子吃。还借款的原则,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还本金赖利息是不可以的。
  • 我国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的高利贷利息过高,超出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