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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三儿子,当初口头分家,奶奶带我叔叔,我爷爷带我爸,我爸妈离婚了,我爸不务正业早几年没打理家里了,我爷爷一直我赡养,我已婚,两儿子,我上班族,老婆在家带小孩和照顾爷爷,我能力有限,请问我有义务继续赡养我爷爷吗,我叔叔他们不管不问,他们没有义务赡养我爷爷吗当初口头分家,我爸妈离婚了,我能力有限,请问我有义务继续赡养我爷爷吗,他们没有义务赡养我爷爷吗

离婚 2019-01-29 08: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来确实所有权。按农村风俗,父母子女分家一般自由商定确认,可书面可口头,且都会有亲戚长辈到场见证。但农村房屋的登记是历史遗留问题,经常存在登记不明确,因此法律效力须待考量。
    因此,应当综合农村习惯和法律的考虑,而非教条主义地单纯依靠登记予以审判。
  • 关于离婚分家,
    1、在婚姻期间一方有过错的,法院会会考虑判决对方少分财产,在此基础上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精神赔偿。
    2、如你不同意离婚, 一般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如对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3、法院会综合双方的条件以及孩子的意见等方面全面考虑后确定孩子抚养权。
  • 对于老人何时能获取子女的赡养权或子女对老人达到多大年龄开始承担赡养义务,目前我国法律没有作出年龄段的规定。法律规定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
    对老人年龄的法律规定,在《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二条作出了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子女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家庭责任、人伦道义;也是法定的责任义务,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一、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释义:本条是关于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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