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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请教一个问题。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所有权归孩子,(孩子11岁),女方有居住权。孩子监护权归男方。现在男方再婚,后妻要求女方搬出该房子。因为她觉得孩子归男方,房子也就归男方。事实是女方一直带着孩子住在这房子里。女方现在想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应该怎么做?除了打官司外,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比如还可以再来一份补充协议之类的吗?那样有法律效益吗?麻烦您百忙中抽时间解答一下,非常感谢![抱拳]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所有权归孩子,孩子监护权归男方。女方现在想要回孩子的监护权,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离婚 2019-01-16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 1,监护权的变更通常包括: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3, 变更监护权的诉讼要向被告住所基层法院提起,起诉人要提交本人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件
    4,起诉状中要着重写明现有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
  • 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要是离婚房产协议书出现漏洞,那么可以双方通过商定再签署一份离婚房产分割补充协议书。办理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公证,应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规定15个工作日;我处提供便民服务,国内经济3个工作日(其中委托1个工作日),涉外民事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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