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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我去上班时,手指被压了下来。医院检查发现,下一条路是骨折,但该单位表示,这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建议我报告工伤。我能报告工伤吗?

工伤赔偿 2022-05-12 16: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职工工伤应该在病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提出骨折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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