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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应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表示,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索赔不能免除或减少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这样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这是否意味着员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或超额赔偿?非常感谢。

保险纠纷 2022-05-13 15: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即无论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
  • 交通事故受害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能获得双重赔偿。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赔偿权利人之所以能够主张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是由于其基于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投保了该险种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因此所获得的收益理应归赔偿权利人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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