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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按人头分的3套安置房户主全是公公,请问我是先离婚,还是先分割家庭共同产财产安置房,上法院分割要出的钱是否由我出!请问我是先离婚,还是先分割家庭共同产财产安置房,是否由我出!

离婚 2019-01-19 07: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还活着,不存在继承,因为人没有死亡没有遗产产生,也就不能办理继承。
      父母离异后,一方如果死亡,或者两人死亡。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
      三方继承权利均等,继承份额均等。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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