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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没结婚生了个小孩现在5岁了,户口落在姥姥家了,男方想把孩子户口提走,落他家,请问好落吗?出生证明上有他父亲身份证号,我和男朋友没结婚生了个小孩现在5岁了,户口落在姥姥家了,男方想把孩子户口提走

离婚 2019-01-31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 出生证本身,并不存在遗产继承权:
      1,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继承关系;
      2,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明确继承人,在未留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可以相互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同等,仍有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法》中有晚婚年龄的规定。只是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题目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划定:"申请结婚确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实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划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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