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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还需要与该公司签订一份无期限合同(因为我已经将定期合同续签了两次,每次续签三年)。如果我现在不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需要赔偿我吗?如果我现在不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需要赔偿我吗?如果你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补偿协议,而公司因为我超过50岁而解雇了我,你需要补偿我吗,某某多少?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5-17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然而这并不意味,公司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您属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如果劳动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赔偿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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