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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东转租给我房子,租期未到要求我离开,可是没写租房合同,我该怎么维权呢?他还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我房间假房东转租给我房子,可是没写租房合同,我该怎么维权呢?他还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我房间

合同纠纷 2019-01-17 05: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 违约责任。   
    二、下列情况不得转租: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 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
    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 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此外,还应注意两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 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 房东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
    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租客又不愿协商解除合同的,房东是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
    即使房东强行提前解除合同的,如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房。
    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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