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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小工厂工作。合同中没有工伤,但我的手指在目前的工作中断了。住院的老板不给我生活费。此外,在住院期间,老板说没有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05-18 0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 发生工伤单位不给工伤医疗费要分情况来说:

    一、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主张医疗费差额。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维权途径有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投诉、起诉等
  • 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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