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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已经写了离婚协议书,签手印,民政局没有盖章,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22-05-18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符合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能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手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能表达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 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的,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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