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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卖货,买家收货后说我发的劣质产品。并在没有协商处理方式的情况下,上传我的私人电话到此平台。这算不算泄露个人隐私?该怎么解决?并在没有协商处理方式的情况下,上传我的私人电话到此平台。算不算泄露个人隐私?该怎么解决?

肖像权 2019-05-13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购买劣质食品可以主张十倍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劣质食品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如果销售者明知是劣质的食品仍然销售的,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要求销售者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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