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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一直不付抚养费,女方可以申请给孩子改姓吗,怎么改

离婚 2019-03-06 2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因为一方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同时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则由双方协商即可,如果不能够协商的,就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会依法判决由哪一方来抚养子女,依据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同时会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支付抚养费。

  • 1、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如果觉得抚养费过低可以起诉追加抚养费,男方的收入证明拿不到,可以求助于法官,请法官去对方单位调取。抚养费最多可以争取到其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但如果他收入过高,法官可能要适当降低一下。
    2、让男方一次性缴纳实际上对你不利,法律也不支持。建议你还是让他一年一交比较合适。
  • 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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