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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两年了,刚生了一个孩子十天。我儿媳妇走了,提出离婚!我给了她10万元作为彩礼!你走的时候给我一万块!我能回来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5-19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您好,可以起诉要回彩礼
  • 想要实现退还10万彩礼的,就需要证明自己符合以下的条件之一:
    1、双方虽然登记结婚,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是登记结婚之后,双方并没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双方只是假夫妻,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
    2、虽然彩礼属于婚前的给付,同时双方也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因为这一项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话,这时候也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3、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请求对方退还一部分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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