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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财产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医疗费??都需要提供什么依据

交通事故 2019-03-02 0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和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存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 1、医疗费在对方不支付的情况下只能自己垫付,因为总不能因为对方不给钱而停止治疗吧!但是记住一点,必须保存好所有花销的凭据,若打官司,这些都是证据。
    2、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的下来。只要下来就知道对方给你方赔偿多少钱了。赔偿的项目除了医疗费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了,那么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事故认定书有五种情况:一是对方全责,你方无责,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们的全部损失;二是对方主要责任,你方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70%;三是同等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一半;四是对方次要责任,你方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30%;五是对方无责,你方全责,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赔偿你方的损失。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法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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