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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男方,结婚的时候给了彩礼16万不包括三金,现在也没有结婚证,有一女儿,女方不给过了闹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8-12-22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中一方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没有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只是单纯同居,则双方并不能够认定为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即认定双方没有结婚。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之前支付的彩礼的,法院应该能依法支持。
  • 关于彩礼能否要回,因为这一争议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广泛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也认识不一,所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专门就彩礼问题进行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男方的彩礼是可以向女方要回的。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 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项诉讼请求。
    您只是举办了婚礼,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您支付的彩礼。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建议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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