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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经媒人介绍,没什么感情基础,双方不怎么了解,因怀孕领了结婚证,婚后没有培养出好的感情,没有共同语言,孩子患有肠梗阻,心脏异常,早产一个月,住院期间,医生曾几次要求缴费,老公都没有缴费,致使自己身体没有恢复好,造成身体上伤害和心里上的伤害,和老公在一起两年,每天起早贪黑跟他一起做生意,家务活什么都做,任劳任怨,没有怨言,2017年,三月份父亲去世……老公去我们老家不按我们哪里的风俗办事,还每天摆脸色,不跟亲朋好友说话,对我漠不关心,父亲上山那天早上,他还和我吵架,要跟我算账,亲戚朋友都看着,他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包括我自己母亲,一个人就那样走了,我父亲去世了我们需要安慰和关心,他不顾夫妻情分就那样走了,留下我一个,我姑妈们知道了打电话叫他才回来,回来还是一样不和我们说话,不帮忙做事,第二天他还是一样的和我吵架,他在一次的走了,也是没有和我母亲打招呼就走了,人生没有什么事比父母去世还要大的事情了,他不尊重老人,不尊重亲朋好友,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经过我父亲一事我们夫妻感情彻底破例,没有和好的可能,我要离婚老公不同意,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今年三月份建了新房,花了220000元,他和他父母出资120000元,我们共同出来100000元,没有房产证,是宅基地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离婚 2019-01-06 1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不能协议的,可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婚后财产、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若将房产登记变更为男方名下,再售房显然手续较为烦琐。
    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进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另外,在协议中,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内,将男方依离婚协议应付给女方的补偿款一次付清。
  •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 夫妻离婚住房被告不同意分割:要求分割财产一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以及财产证明,到本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婚后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后,取得财产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离异,一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婚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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