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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家中母亲被车撞,交警说对方全责,到现在自己在医院治疗,对方没有出任何费用,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要等我母亲出院,还是越快越处理越好呢?索赔的钱数大概能在多少呢?我母亲的情况是腰椎骨骨折,医生说静养可以恢复。谢谢律师交警说对方全责,如果走法律程序,还是越快越处理越好呢?索赔的钱数大概能在多少呢?

交通事故 2019-01-18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1项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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