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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事实婚姻关系,女方想解除事实婚姻,但是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金,并赔偿男方15万元,女方应该如何起诉?

离婚 2019-01-02 0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限定,裁判退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聘礼导致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准,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有举债,招致家庭背欠债务较多;
    2、家庭人员无固定收入;
    3、家庭人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招致家庭生活困难;
    5、按照举证职责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职责。
  •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更贵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会让当事人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此外,如果属于非婚同居关系,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除非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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