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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诈骗,说我涉嫌洗钱案,今天被骗3000元,银行卡被吞了怎么办?

银行 2019-01-12 2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诈骗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诈骗的起刑点的数额是个人2000元,单位5万-10万。
  • 银行卡(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欺诈主要有如下形式:  
      
      骗取持卡人密码和账号。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
    主要手段有:
      
      ·开设假银行网站或假购物网站
      ·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诈骗
      ·利用短信群发器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发送虚假信息
      ·直接在ATM机上安装微型摄像装置,或利用高倍望远镜在距ATM机不远处窥视
      ·通过虚假电话银行,诱使客户输入个人信息,窃取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 信用卡不管是自己透支消费的,还是被骗或是别人用去消费了,都只能自己还款,一般没有其它方法能应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
    1. 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 产生滞纳金和利息;
    3. 银行会起诉;
    4. 自还清欠款日起5年内无法在银行办理信贷类业务。
  • 刑法266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定罪标准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财物可以是属于被害人所有,也可以是被害人持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或持有人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诈骗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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