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挪用合伙资金通常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款项或者赔偿损失。但是刑法也规定了单位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法人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出纳挪用公款会计有责任吗
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是几年
盗窃罪与挪用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公款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人可以是诬告陷害罪主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