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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房客未经过我同意直接转租我的房子当二房东,可以么?现在我想收回房子他说我违约要求我给他十几万的违约金,但是租赁合同上写明违约只要付一月房租,我们房租收费是2600一个月可以么?我想收回房子他说我违约要求我给他十几万的违约金,但是租赁合同上写明违约只要付一月房租

合同纠纷 2019-02-05 1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 担心在租到没有经过房东同意的转租房,过后会被房东收回去,这样子的话,后面承租到转租房的人就可能因此丢房又丢钱了。 其实,就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好可以转租的情况下,租客就算没有房东的命令禁止转租,也是不可以随意转租的。
    要真遇到这种情况,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进而收回房子。 这一点是有相关规定的,法律上明确道,房屋转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而未经房东许可而转租房子,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 什么情况转租人可以再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你的情形是,出租人也就是房主肯定有权利收回门市。你如何维权,你的损失只能向承租人主张。房主无权扣留你门市内的个人财产。
    你可以与房主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情形下,对租赁物内的财产,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发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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